一、省医保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含产前检查、检验费)
(一)自然分娩的***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人工干预分娩(手剥胎盘术、子宫破裂、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高支付限额2500元;
(三)剖宫产的***高支付限额3000元;
(四)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其他手术的***高支付限额3500元;
(五)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术的***高支付限额800元;
(六)因母婴原因门诊终止妊娠术的***高支付限额120元。
二、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终止妊娠术支付标准含孕情检查、检验费):
(一) 宫腔内节育器情况检查的最高支付限额45元;
(二) 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术的最高支付限额40元;
(三) 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最高支付限额100元;
(四) 输精管结扎术的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五) 输卵管结扎术的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六) 输精(卵)管复通术的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七)住院终止妊娠术的最高支付限额800元;
(八)门诊终止妊娠术的最高支付限额120元。
(九)职工因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一)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四)女职工生育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七)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
四、省医保生育相关注意事项
1、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就医实行定点医疗办法,若职工生育、职工计划生育的医保定点协议机构为本院的,就医住院时应出示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准生证等相关手续。
2、省医保“妊高症”患者划卡住院后,若孩子出生,按生育保险报销;
3、省医保患者,引产若是计划内,在医保中心有备案及准生证的,可划卡走生育保险;若无则交现金,不予报销。
4、省医保患者保胎,属自费住院。
5、省医保“异位妊娠”患者应按普通疾病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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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院长办公室 刘梦迪
2019-07-03